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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滨州惠民县人民法院选任特邀调解员公告

来源:惠民县惠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 时间:2021-08-03 作者:滨聘人才网 浏览量:

2021年滨州惠民县人民法院选任特邀调解员公告已发布。以下是2021年滨州惠民县人民法院选任特邀调解员公告详情。收藏关注滨聘人才网(binpin3655151)网站公众号及时获取资讯。



为落实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惠民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选聘3名特邀调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邀调解员职能

特邀调解员是指经人民法院聘任的,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工作的人员。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特邀调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宪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及失信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熟悉社情民意,责任心强,热爱调解工作,大专以上学历,具备法律专业知识或相似工作经验的优先。

3、年龄在50岁以下,即1971年6月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任:

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受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三、选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络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hyrl2008@163.com邮箱,现场报名人员将材料交到惠民县惠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报名时间:自2021年7月30日至8月8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惠民县惠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文安路工商银行向北第四个门,电话0543-8197068)。

4.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学历证书;②一英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③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④其他可以证明调解能力和经验的文件资料(如在政法机关或调解组织的任职材料、获奖证书);⑤个人信息表(在文章末可以下载);⑥诚信承诺书(在文章末尾可以下载)

(二)资格审查、考察

考试为面试。满分为100分。

对网上报名的,考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经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举止仪态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三)任命与培训

经审查、考察通过,由惠民县人民法院颁发《特邀调解员聘书》,并提供调解等处理纠纷的技能培训。惠民县人民法院与特邀调解员之间建立的是委托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务合同关系。

(四)聘用

滨州市惠民县惠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四、任期

特邀调解员试聘期为三个月,试聘合格的,聘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任。任职期间,特邀调解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惠民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相关管理制度。

五、报酬待遇

法院为特邀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条件,对特邀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给予一定补助,补助分为基础补助与案件调解补助,基础补助为每月1000元,案件调解补助根据案件调解情况进行相应补助。

附件1:个人信息情况表.doc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惠民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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