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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滨沾化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度

来源:滨聘人才网 时间:2017-09-20 作者:滨聘人才网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7年度沾化区有突出贡献的

专业技术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滨办发〔201211号)和《滨州市沾化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沾办发〔201718 号)的规定,现就2017年度沾化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推荐申报。推荐人选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选拔时以近五年内取得的业务成绩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选拔推荐。

二、选拔条件

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群众威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在专业技术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自然科学领域有下列成绩之一,并取得重要理论价值或社会效益的:
    1、获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的人员;

2、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获得者或二等奖前二位人员;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3、区以上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
  ()在工程、工艺美术设计方面有下列成绩之一,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
    l、在工程设计方面,获得市级以上优秀设计奖人员;
    2、在轻纺、工艺美术设计方面,获得省()级以上重要奖励人员。
  ()在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方面有下列成绩之一的:
    1、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方面,做出优异成绩,有效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获得市级以上农牧渔业丰收奖人员。
    2、在完成区以上重点工程建设、新产品开发、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引进、消化高新技术、工艺和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过程中,成功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通过省以上有关部门正式鉴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技术发明奖人员;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或市、县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主要获得者;
    3、取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取得5项实用新型专利,已被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或专利技术在同行业中具有领先水平,专利权稳定,技术方案新颖,创新性强,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作用,取得突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省级以上专利奖人员。

()在管理科学方面有下列成绩的:
    从事生产、经营、教育、卫生、科研等企事业单位领导管理工作,在管理方面已形成一套被实践证明具有较高价值的现代化管理思想理论和经验措施,被社会公认达到市内同行先进水平,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或著作,所领导管理的单位已连续3年跨入全市先进行列,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人员。
  ()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是全县新学科创始人或本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并有以下成绩之一的: 
  1、学术造诣较深,被同行公认为本学科的带头人,以首位作者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省以上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应用科学论文或2篇以上基础研究科学论文(包括国际学术交流论文),学术影响力较大;
     2、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是市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
    3
、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是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市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或获得过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齐鲁名师、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省教学能手、市教学能手称号,且近3年内是区级学科(专业)带头人,形成了一套先进的教学理论或方法,并在县内外得到推广应用的人员;
    4、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传播、扩散,成绩突出,有较大影响,被区内同行公认为技术权威的医务工作者。

5、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并获得市以上奖励人员。

6、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以及文化传承等领域,成绩卓著,业务水平在全市同行中领先,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或近3年内获得过“泰山新闻奖”或省“精品工程奖”,或在常设全省性新闻、文艺评奖项目中获三等奖以上人员;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突出,所培养的运动员参加过世界比赛、亚洲比赛、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等);或近3年内向市以上单位输送出1名以上健将级运动员的教练员;

8、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人员。

三、选拔数量

沾化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选拔条件严格推荐,好中选优,宁缺勿滥,一般推荐13名人选。

四、评选组织机构

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选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区专家评委会下设工交财贸、农林牧渔、宣传文体、教育、卫生五个系统评审组,负责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初审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建区专家评委会和各系统评审组。

五、选拔程序和方法

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人选的推荐工作由各乡镇办及区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以下程序进行:
    ()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选拔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目的意义、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学术团体或三名以上专家推荐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人选。所在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应公开征求本单位干部群众意见,经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通过,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各乡镇办、区直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考察提出初审意见,经党组织研究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推荐人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各系统评审组初定人选名额的指导性意见。
    ()各系统评审组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人选,报区专家评委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系统评审组初定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意见报区专家评委会。
    ()区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确定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对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命名“沾化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称号,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六、待遇

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期限为2年,对管理期内的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给予500元财政津贴。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被选拔为省、市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的,不重复享受区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对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提供良好的办公、实验等必需的场所和设备;对以他们为主承担的工作任务,配备助手和搭配工作人员时,应尊重他们的意见;对其科研立项,在同等条件下,有关部门应优先安排,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安排相应的科研经费;对其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

七、管理
   (一)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区委、区政府管理,具体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二)建立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对管理期内的专家,根据工作实际,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制定2年期管理目标和年度计划,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备案。

(三)建立专家考核制度。按照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管理计划和目标,每年年终由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同时写出管理工作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四)要合理使用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尽量减少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兼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职的,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应保持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相对稳定,跨县区、跨系统或调往外地的,应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五)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期满后,应书面总结本人管理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及工作业绩情况。所在单位应对其管理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及工作业绩情况做出鉴定,并书面总结管理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县突出贡献专家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区专家评委会审议,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沾化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称号和有关待遇:

()政治上、经济上犯有严重错误的;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工作中因个人责任使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学术造假、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沾化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称号的;

()未经组织同意,出国逾期不归的;

()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

八、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需报送以下材料:

1、推荐报告1份(主要内容含推荐工作情况,推荐人简介,无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证明和推荐意见等)。

2、《沾化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

3、《推荐沾化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0份(标准A3纸打印,加盖公章);

4、其他附件材料1份,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网上公示的截图证明和张贴公示公告的图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各不超过5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论文、著作各不超过3件,需提供封面和目录、论文正文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承担的技术开发、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及项目完成后的专家鉴定意见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印制,目录置前,单独成册。上述附件材料需提供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申报时间:2017930日前;

申报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职称管理科;

联系电话:0543-7811502

各呈报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各类证书一律报送原件。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需在《附件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各呈报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沾化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

   2推荐滨州市沾化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推荐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

 

 中共滨州市沾化区委组织部   滨州市沾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9

2017区突贡通知文件附件 (2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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