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早教及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具有相对应的资格证书,有教授婴幼儿的经验,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主动配合、辅助教师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听从教师安排,灵活处理突发情况。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孩子,热爱幼教事业,有耐心、爱心、责任心,敢于担当;
3、具有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与知识储备观念;
4、性格开朗,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及交往能力;
5、有学前教育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6、全力支持园所的工作,晋升空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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