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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滨州市博兴县博昌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警务助理人员简章返回公告列表 >>

2019-12-20 被浏览:58次

为深入推进“平安博昌”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公安队伍,经博昌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治安巡逻人员15名,由派出所统一管理,协助公安民警参与治安巡逻等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缺陷,无纹身,心理素质良好,身高170cm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2001年1月1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

4、具备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业务能力及学习能力。

5、有公安工作经历者和退伍军人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27日(工作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博兴县博昌派出所二楼办公室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专业特长的需出具有关证件的原件。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四、招聘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过面试,择优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人员。

五、政审、体检

政审、体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因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

六、录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满合格人员,按时报到上班,试用期3个月,月薪1650元。试用期合格后,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基本工资1650元+绩效工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咨询电话:2167760。

博昌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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