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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滨州高新区社区补录优秀退役士兵通知返回公告列表 >>

2018-05-25 被浏览:54次
为贯彻落实省做好涉军退役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工作专班《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政策落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10月17日,高新区发布《关于对符合政府安置条件已安置退役士兵实施再就业公告》,设置社区专项工作岗位,并与2018年3月26日选岗完毕,完成第一批社区岗位招录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实施第二批社区专项工作岗位补录工作,补录部分优秀且家庭生活困难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参与社区工作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工作岗位
社区协警、社区工作人员及与社区相关的工作岗位。
二、补录条件
1、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选择自谋职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
2、善于社区管理的优秀退役士兵;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4、户籍为高新区范围,初中以上学历,且家庭生活较困难;
5、在部队受过嘉奖、立功及军龄较长且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及应急处置能力者优先录用。
6、补录前受过刑事处罚,有过不良记录或已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在补录范围。
三、补录方式
采用先报名,经审查确认无误后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考试范围及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退伍证、荣誉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五、岗位待遇及资金来源
基本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参照2018年为每月1730元)、合同规定的保险由区级财政以社区专项经费形式对各社区进行补助,其他岗位补贴或绩效工资由各街道办负责。
六、其他
1、本次补录工作的有关信息将全部通过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bzgxq.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符合条件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考,逾期责任自负。
2、聘用人员与社区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街道和社区考核后,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3、报名截止日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10结束。
整个补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补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补录工作服务电话:0543-8139195

滨州高新区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已安置人员再就业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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